赤峰市荣誉称号

2022-05-25

中国有色金属之乡
    赤峰市地跨大兴安岭有色金属成矿带和华北地台北缘金成矿带,蕴藏着丰富的有色金属资源,已发现矿产资源70余种,矿产地1200多处,主要矿产有铜、铅、锌、钼、铁等有色金属、黑金属以及金、银等贵金属,储量丰富,价值可观。被专家认为极有可能成为我国重要的有色金属工业基地。近年来,有30多家中央企业和大型企业集团以及有识之士进驻赤峰发展有色金属产业,有色金属已成为赤峰市重要的支柱产业。赤峰市已成为中国有色金属重要的资源、生产基地,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发展中的地位日益重要。经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综合评估,决定授予赤峰市“中国有色金属之乡”称号。
    全国防沙治沙十大标兵单位
    2002年6月17日是第八个“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全国绿化委员会、人事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共中央宣传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表彰大会,赤峰市被评为“全国防沙治沙十大标兵单位”之首,市长呼尔查代表赤峰市领奖。

全国防沙治沙先进单位

2007年,被评为全国防沙治沙先进单位。

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
    赤峰市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确认为“2007-2008年度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市”;有5个旗县荣获“2007-2008年度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称号,分别是翁牛特旗、敖汉旗、宁城县、克什克腾旗、巴林左旗,占全区科技进步先进县的五分之一;有19位同志被授予“2007-2008年度全国县(市)科技进步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据了解,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考核内容包括科技进步工作领导与管理、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多方面内容。
    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
    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是全国政法综治维稳领域最高综合性奖项,也是彰显城市美誉度、社会和谐度、群众满意度的“金字招牌”,由中央综治委每四年组织评选一次,评选条件高,时间跨度大,综合体现一个地方的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水平。赤峰市分别于1992年3月、1997年和2001年2月三次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单位”。

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2005年1月8日,赤峰通过验收正式进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行列。
    全国林业生态建设先进市
    2000年3月10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授予赤峰市“全国林业生态建设先进市”称号,这是全国唯一获此殊荣的地级市。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卫生城市是由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评选命名的国家级卫生优秀城市,是全国重要的城市品牌之一。从1995年至今,赤峰市已经连续24年保持了国家卫生城市荣誉。

全国双拥模范城
    全国双拥模范城市,简称“双拥模范城”,是由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命名的城市荣誉称号,是军地共同颁发的唯一国家级城市品牌,也是国内重要的城市品牌之一。“双拥模范城”是指双拥工作方面成绩突出的模范城市,是城市的一项荣誉。从1993年起,我市连续8次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分别是1993年1月、1994年7月、1997年1月、2000年1月、2003年12月、2007年12月、2012年2月、2016年7月。

全球环境500佳

2002年,敖汉旗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授予“全球环境500佳”称号。

国家森林城市
  中国城市森林论坛是目前中国城市生态和城市森林建设方面最高级别的论坛,从2004年开始每年举办一次,宗旨是“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2013年,赤峰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

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市
    2014年,赤峰市在遭受严重旱灾的情况下,粮食总产仍保持在百亿斤以上,再次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市”。

中国天鹅之乡

2014年,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中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组织专家评审,赤峰市荣获“中国天鹅之乡”殊荣。

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赤峰市被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确认为“2011-2015年度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国家园林城市
    国家园林城市,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评选出的分布均衡、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景观优美,人居生态环境清新舒适、安全宜人的城市,是国内重要的城市品牌之一。2017年,赤峰市被住建部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这标志着赤峰市向建设生态宜居、宜游、宜业赤峰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

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是以市民的幸福感指数为评选标准的活动,由国家统计局与中央电视台联合主办的《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所评出。《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由中央电视台、国家统计局、中国邮政集团、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联合发起,被誉为全球最大规模“美好生活”主题调查。赤峰2次被央视《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评为全国十大“最具幸福感”城市。

    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关于2019年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结果的通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20〕125号),再次授予赤峰市“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全区仅有两个盟市获此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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